严格执行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责任编辑制度和稿件“三审制度”。严把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关。
1.涉及港、澳、台、民族、宗教、国际关系等敏感问题,和国家政治大要、政策法规的稿件,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阵地意识,严格把关,把握不准之处及时请示主编及相关人员。
2.在学术探讨中对国家大政方针及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敏感问题借题发挥,过于表露不满情绪的叙述,一律删、改或退稿。
3.所引事例、数据,没有官方正式认可的,或容易引起负面影响的文字要慎用或修改、退稿。
4.文章中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名称,外国的国名称谓以及首都名称要核实。涉及到的人物,其职务、姓名必须核实无误,特别是国家部级以上、省内副省级以上领导人的姓名、职务及排序必须认真核实。
5. 文章所叙观点应无逻辑错误,应合乎学术规范(学术文章的基本要求)。文章的标题、摘要、关键词要与文章正文内容相符,否则要认真修改。
6. 按照结构、层次、字词句等写作要求,认真检查、修改文章,力戒病句、杂糅句,应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有疑问处要做出标记或询问作者释疑,修改文字要清晰、正确、规范。
7. 按照新闻出版署《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进行审阅。文中引文须有出处(作者、文献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期]、页码等)。必要处要有面下注。
8. 文章编辑完成之后要签上自己姓名,承担“三审”责任。